设为标签?方便下次阅读

首页> >

第一千六百六十二章 议论纷纷 (6 / 7)_

        姓名:陈浩。

        性别:男。

        家庭地址:东临市明玉山庄十八号别墅。

        身份证号:xxxxxxx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以上就是我指证陈浩炼铜、诱间、骗间,并和其他人群教我的证据,大家可以看到,要人证有人证,要物证有物证,证据确凿p.s:至于具体过程,我当时只有13岁,不懂得偷拍偷录,更不可能保存陈浩和他那些狐朋狗友体液体毛之类的证据,何况陈浩当时非常注意这些,每次完事之后,都把痕迹清除,我即使想到保留证据,也做不到,希望大家能够爱护我,不要追问这方面,毕竟我现在也才20岁,还是个女孩子,实在羞于描述这些事。

        看完不堪回首的小女孩发布的微博后,众人惊异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还以为是故意蹭热点的,没想到证据这么详实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啊,看博文内容,我觉得可能是wnc使的反击战术,故意找人在网上抹黑陈浩,转移火力,但是看完证据,感觉不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证据太多了,真像微博里说的那样,要人证有人证,要物证有物证,无可指摘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有这么多证据,为啥当年这博主没控告了陈浩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

×

安卓APP测试上线!

一次下载,永不丢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