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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(4 / 5)_

        他本来是一个小乞丐,在我和傻杰在小时候遇见他时,他就瑟缩在街角的暗处里,嘴巴里咬着一只老鼠,衣着单薄又破破烂烂,在寒风下不停颤抖。那天我和傻杰因为和人打架,打不赢了被追着跑,是他突然跳出来救了我们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咬着还滴着血cH0U搐的小老鼠,充满血丝的眼睛像是想吃了对方似地盯着追我们的人,毕竟那几个人也是小学生,於是便吓了连忙跑了,拉屎拉尿了没有我不知道,因为他藏身的角落实在太臭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人跑了,我和傻杰面面相觑,也看了一看暗角里走出来的那个人,但我们并没有吓到,反而觉得这家伙很有趣,竟然躲在後巷里吃Si老鼠。吃老鼠的人我看过,吃生老鼠还要吃得血淋淋的人倒是第一次见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天後,我和傻杰就将自己平时存下来的钱用来养呀志,那时候我们虽然还是小学生,但是存起来的钱可一点不少,钱够得能养得起一个嗜食如命的人,那可不是普通数目的钱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不是重点,重点是阿志这个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可能是生存在他身上,是最能完全T现的例子,後来他说起这件事,只是说他真的很饿,饿到自己觉得再不吃东西就会Si去,饿得他看见自己的脚也会想把它砍下来吃了的那个状态。

        之所以没有吃下自己的脚,只是因为他没有刀、没有力气去砍,而不是怕痛、或是觉得恶心之类的超越了生存法则的要求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他看到一只在他眼前徐徐爬过的小老鼠,他便把牠骗到自己手上,然後一捏,小老鼠吱地一声便断气了。他知道,老鼠今天不Si,Si的就是他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已经没有退路,他要生存下去,便需要把东西塞进嘴巴里。那时候的他并不觉得老鼠有多美味,他脑子里只有生存二字,所以无论是老鼠头壳爆开、尾巴被咬断的感觉在口腔里应声而生,他都丝毫没有了感觉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吃到一半便看到了我和傻杰被追,他只是出於纯粹的感觉,那种生存的感觉,知道被追至末路的滋味。他说也没做甚麽,只是花了很大力气站了起来而已,要是对方出手的话,他也是铁定打不赢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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